今日下水道施作,拆除是糾紛最多的一個事情,但追根究柢,就是原來建築防火巷的預留,是原本不足,還是大家都外推侵占導致不足。

基準就是鑑界後,雙方退縮,最小達到150cm。
今日不管您有無退縮,一切是依鑑界線為基準,這是原則之一。

所以您當初的退縮,並不是聽從下水道承裝商,也不是依據公文,更不是接受里長的協調,是聽信裝潢,這樣聽起來怪怪的。

北市是衛工處管,新北市是水利局管,您可以先透過里長再向當地機管反映,
承包商遇到這樣的問題就是擱置,其實損失的還是住戶,因為政府出錢改善居家環境,建下水道系統,是讓住家環境更好。

您也很希望趕快動工,為獨一戶有意見,連累你們,那請妳們這同一施工區的先聯署一下,可以將釘子戶報請強制拆除。

參考資料 甌立特室內裝修有限公司
引用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120315000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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