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:一、興建農舍的條件:依“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” 第三條 明定申請人之資格限制,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,其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,並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核定: 1.年滿20歲或未滿20歲已結婚者。 2.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,須在同一直轄市、縣(市)內,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2年者。但參加集村興建農舍者,不在此限。 3.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0.25公頃。但參加集村興建農舍及於離島地區興建農舍者,不在此限。 4.申請人無自用農舍者。 5.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,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,並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。 二、興建合法農舍最低要求面積為0.25公頃(2500平方公尺),是故616平方公尺不足以申請興建農舍。 三、如果不可以興建還有什麼辦法嗎?二個選項,違規使用;賣掉土地另擇他處。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120225079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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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「First L」大大
你所問從
新竹火車站到
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
請搭乘
「
12公車 總站 ─ 莊厝」
搭到
文化中心下車,到對面抵達
或是先
直走中正路,接近到
東門圓環前搭乘
「
16公車 火車站 ─ 台大分院」
搭到
水利局下車,回頭到
東大路二段後,先過馬路再
右轉走到
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抵達
回程可搭上述公車搭回
12公車時刻表(總站出發):「
6時10分」「
14時30分」「
15時30分」「
17時40分」
(莊厝站出發):「
6時35分」「
15時00分」「
16時00分」「
18時10分」
16公車時刻表(火車站出發):「
6時10分」「
6時50分」「
7時10分」「
7時30分」「
7時50分」「
8時10分」「
8時30分」「
8時50分」「
9時10分」「
9時30分」「
9時50分」「
10時10分」「
10時30分」「
10時50分」「
11時30分」「
12時30分」「
13時10分」「
14時10分」「
14時50分」「
15時30分」「
16時10分」「
16時50分」「
17時40分」「
18時50分」「
20時00分」「
21時00分」
(台大分院站出發):「
6時30分」「
7時10分」「
7時30分」「
7時50分」「
8時10分」「
8時30分」「
8時50分」「
9時10分」「
9時30分」「
9時50分」「
10時10分」「
10時30分」「
10時50分」「
11時10分」「
12時10分」「
12時50分」「
13時30分」「
14時30分」「
15時10分」「
15時50分」「
16時30分」「
17時10分」「
18時20分」「
19時30分」「
20時30分」「
21時30分」
(備註:註
粉紅色的時間就是
例假日、國定假日停駛;註
綠色的時間就是
寒暑假、學、例假日停駛)
路線圖


以上請參考看看喔!!!
報告完畢
文章出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6120502066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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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秦朝來說
皇帝之下設三公
就是丞相,總管全國政務,類似現在的行政院長。
太尉,管軍事。是國防部長。
御史大夫,監察文武百官。是監察院長。
後來魏晉南北朝發展出有六部,以唐朝為例:
吏部,管官吏任用,調遣,也包括類似我國的行政院人事行政局,加上銓敘部的職權。管錄取,晉用,考核,獎賞文武百官。所以很難用一個現代的一個官名來包括。
戶部,管戶口財政。這已經包括內政部和財稅國庫收支等等的財政部業務。
禮部,掌管國家儀式,典章制度,全國的教育。是教育部長。
兵部,掌國防。兵政,邊疆庶守、養馬練兵等等事宜。
刑部,就是現在的警政署緝拿盜匪加檢察署再加監獄、法院等業務。
工部,管公共工程,包括黃河治水、各地水利工程、皇室宮庭等的營造,有如現在的公共工程委員會加營建署,經濟部水利局。
以上的各部基本上都有主官,官銜基本上叫做尚書,其下叫做僕射,侍郎是其下更小的小官。官銜分左右,左為大,右為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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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如果要承租水利地…要注意是否該地有流水之事實及是否有申請廢水廢溜廢溝…如果沒有核過…是不能在水利地上蓋任何建築物喔…
二、請至該地方主管機關(縣政府)水利局 申請
如未申請過廢水之程序…也至地方機關申請廢水:
應備證件:申請書及相關附件(地籍圖及土地登記簿謄本,皆影印本郵寄或自送),申請水路改道者,應提送初步改道計畫書圖
申請方式:臨櫃,郵寄
處理期限 工作天:首次申請安排會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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